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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杀人犯辩护一位女律师的女性辩护记录

发布日期:2024-03-30 来源:江南官网登录入口

  在过去,人们提起女律师,总会想到上世纪九十年代的香港TVB律政剧,这样一个职业满足了人们对精英的一切想象:在金碧辉煌的写字楼办公,穿精致的职业套装,表情一丝不苟,说话语气笃定自信且逻辑缜密。

  而刘任侠律师会让怀有上述想象的人大跌眼镜。她说话语速快,喜欢编脏辫,身上有多处纹身,遇到不公忍不住爆粗口,有着东北人热心肠、自来熟的特质,若是碰见当事人在法庭发生纠纷,她还会毫不客气地怼上一句,“嘴给我闭上,在这叭叭什么”。

  她曾为两百名被抛弃的工人讨薪,被逼得从二楼一跃而下;为当地被威胁的海洋养殖户发声,差点被推进大海喂鱼。

  她也用法律守护了很多女性的权利,将她们拉回生活正轨,为当事人家属找工作,垫钱给被骗400万的阿姨打官司,帮被性侵的少女逃离继父的侵犯。

  刘任侠因此被朋友们称作「侠女」,她尽其所能地去帮助一些无助的人,但她不想把自己构造成英雄。她说,自己不是个伟大的人,只想做一个“良心摆正”的律师。

  最早我想学考古,我妈不同意,后来我报了医学院,学了五年法医,期间通过法考,毕业后成了一名律师。

  不是因为多么热爱这样一个职业,而是我那时候比较“欠儿”(东北方言,指爱凑热闹的人),写完毕业论文后常常去找老师玩儿,看到她在准备司法考试。老师送了我一套教材,鼓励我也去考。

  2012年大学毕业,我去当地一家规模较大的律师事务所应聘。当我刚走进那家律所,我就知道,这一个地区来对了。

  律所的办公环境很好,我在学校时经常到解剖室帮老师干活,解剖室是一个小而空的屋子,环境简陋,只放着一张铁床以及将要解剖的尸体。突然来到一个豪华写字楼里,感觉自己离万丈红尘近了一步。

  我对律师最早的印象来自电视剧,但在真正从事这一行后发现,如果只是看电视剧,完全没有办法理解律师的实际状态。

  我看到了很多离婚、家暴、争夺抚养权财产的案件,当时我只是个刚从大学毕业的年轻人,一下子进入这些纠纷里,见识了人性的阴暗面。

  比如一桩刑事案件,当事人是我初中同学的母亲。初中同学时隔多年打电话给我,“我想麻烦你做我母亲的律师,警察说她杀人了。”

  这件事现在听来匪夷所思,其实这位阿姨是个可怜人,她身高一米五,体态瘦弱佝偻,被酗酒如命的丈夫长期家暴。因为压抑自我的时间太长,挨打的次数太多,她的精神出现了问题,杀了自己的丈夫。

  最终阿姨的判决结果是死刑,我内心觉得她罪不至死,但法律不会根据某个人的主观想法而改变。

  不少案件的当事人很可怜,但做案子的时候,律师要多带入理性,少带入感性。你能关注她的生活,但不能把这种感性带到案子里。

  开庭的时候,有些律师在辩护余地不大的情况下,会强调当事人过去有多么可怜,或者有多么优秀。当事人和家属很喜欢听,但这对案件毫无帮助。

  2015年夏天,我还接过一起离婚案的法律援助。被告是位八十多岁的奶奶,原告表面是她的丈夫,实则是几位继子女。老人原本家境殷实,在这段婚姻前结过一次婚,在特殊年代经历了闯关东。逃亡路上,她将儿女半卖半送,靠乞讨来到我们这里,嫁给了现在的老伴,把继子女们养大。

  奶奶当年嫁给丈夫时,继子女们没有成年,如今奶奶的老伴近年重病,几位继子女却想让她净身出户。

  这个案子的本质是争家产,人们总以为像赌王这样的豪门家庭才需要争家产,其实当普通人涉及到房产问题时,争起来会更没有道德底线。

  奶奶最后放弃起诉这些继子女。她告诉我,过去保护她的丈夫如今躺在病榻上,现在轮到自己来保护丈夫了。哪怕儿女们是图钱图房子,只要能照顾老伴就行。

  这大概就是一个有素质的人和一群不要脸的人之间的抗衡,有素质的人觉得我不屑于跟你争,不要脸的人却感觉自己赢了。

  律师是我的职业,但是这样一个职业带给我的压抑,很多时候无法释放。我不明白好人为什么没有好报,也不知道坏人怎么样才可以拾回良知,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一步步走。

  为女性当事人辩护的过程中,沟通往往更顺畅,如果这个人或这个案子有打动我的地方,我会倾向于帮帮她。

  我在经手过的女性辩护案件中,挑选了10个案件,写进了我的新书《挣脱》里。挣脱,意味着挣脱生活的泥淖,是那些陷入困境的女性迫切要做的一件事,也是我想帮助她们完成的事。

  这本书写的都是与女性有关的案件。看上去,女性犯罪率好像很高。实际上,无论什么类型的犯罪案件,女性犯罪的比例都比较低。

  女性常常作为受害者出现。这些年,性侵、家暴、买卖女性的案件频频发生,有一段时间我很想去读个心理学硕士,想治愈这些女性的心理创伤。

  作为一个法律人,我当然会寻找一切机会推动法律提高相关犯罪的量刑,而作为一个普通女人,我更希望男男女女团结起来,保护容易受伤害的。

  民事案件多是两个人或者两方人之间的纠纷,引发民事案件的导火索有原生家庭、双方受教育程度等种种因素。

  而刑事犯罪中,每个当事人都有恶的一面。因为只有当你越过了最低的道德底线,违背了法律,才会需要用《刑法》来约束你。

  我回答,我只是给他们做罪轻辩护,不是做无罪辩护。(罪轻辩护是指辩护人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嫌疑犯是否该在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内判处略轻的刑罚。)

  而检查当事人的证据链是否完整,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这也是法律赋予嫌疑犯的权利。

  具体怎么说我记不清了,大意是,审判过程中,每一方都必须要有律师参与辩护,才能保证程序公平。人们总是渴望结果公平,但这常常会导致“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结果,从而酿成更大的灾祸。

  人们在问“为何要为坏人辩护”时,内心做出了两种假设。第一种假设是当事人是个十恶不赦的坏人,第二个假设是司法过程永远都不可能出错。但事实上,当事人未必十恶不赦,普通的公安机关人员,也不一定系统地学过《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律师、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共同参与,才能防止失误。

  以前,我看过一部美国电影《760号犯人》,主角被指控涉嫌恐怖犯罪,为他辩护的女律师说过一句话,特别触动我的内心。

  “当我给杀人犯辩护时,没有人觉得我是杀人犯的帮凶;当我给犯辩护时,没有人觉得我是犯的帮凶;但当我给辩护时,所有人都觉得我是。”

  东西方文化之间不一样,现在依然有的人觉得,如果我给犯辩护,我就是犯的帮凶,如果我给杀人犯辩护,我就是杀人犯的帮凶。

  不管是在中国还是美国,法律工作者都会面临这样一种困境:律师按照正常法律程序为嫌疑犯辩护,却不会被大众理解。

  有一类给嫌疑犯辩护的案件我绝对不接,那就是性侵案。尤其是性侵未成年人的案子。我曾经做过一次法律援助,遇到的男性当事人性侵了未成年少女。

  当我看卷宗时,内心的真实想法是:这个人应该被枪毙,而且应该被连续枪毙十几分钟。这个案子我没有跟到最后,后来我也没有再接过这类案子,过不了心里那道坎。

  企业申请破产后,法院会指派律师事务所来做破产案件的破产管理人,清理企业账册,追回对外欠债,这中间还包括对工人薪资的欠债。

  当我去钢厂办公室准备清理账册时,工人们全围堵在办公的地方门外。他们以为我是站在钢厂领导那边的坏人,眼里充满了敌意。

  我被困在了钢厂办公室,办公室在二楼,门外是两百名情绪激动的工人。我从窗户那儿爬了出去,当天穿的还是高跟鞋,抱着排水管道往下出溜(东北话,意味向下滑动),才离开了钢厂。

  这个案子历经三年,追回了一部分钢厂欠工人的工资,全部追回是很难的。工人大哥们在拿回钱时露出了难得的笑容,在想到自己误会我了后,他们又跟我道谢,给我送锦旗。

  有些当事人会在开庭时当场威胁我,也有些当事人会过来送锦旗、下跪、送礼。这样的案子做多了,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被当事人误解或是感谢, 对我来说都渐渐心如止水。

  从进律所开始算,我进入这行已经11年,拿到执业资格也已经9年。做律师以来,我见过各种各样的当事人,也见过很多复杂的人性。

  有个阿姨曾靠经营自己的手工定制服装店,攒了一笔钱。她一辈子没有生育,很喜欢孩子,对发小的女儿非常好。

  阿姨被骗后,已经交不起律师费,但听了她的故事,我还是决定揽下这个不挣钱的活儿。当时的我,看不得哪个单纯的人,因为别人的恶跌落到泥淖里。

  曾经有位女性当事人入狱后,留下丈夫和正在读书的儿子。她的丈夫换了几份工作,勉强能挣够跟儿子的一日三餐。我看不下去,帮忙介绍他到一个小区当保安,还把法律援助得到的千余元补助,给了当事人的儿子。

  后来,这个当事人的儿子给我发了一长段消息,大意是他最近过得很辛苦,希望我能伸出援助之手。我转过去一千块后,他又发来消息,“姐姐,你能不能再帮助我一点?”

  我从没有想过为自己立什么人设,只是希望能一直踏踏实实做案子,不要为了挣不该拿的钱违背初心,不在别人半夜敲门时感到害怕和心虚。

  有人会给律师这样一个职业加光环。律师的确是司法程序当中必不可少的角色。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多方之间相互制衡,更利于公平和正义的实现。

  我们这个行业的从业者素质良莠不齐,好律师当然有,他们为实现司法程序的公平正义,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也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但也有很多人并不是这样。

  我当年傻乎乎的,情商也不高,决定干这行后就闷头往前走。走了一段时间后,也会面临各种各样的诱惑。但我始终觉得,做一个专业、对得起自己良心的律师就够了。

  从前我认为自身不喜欢当律师,工作之外,我还有很多的喜好。比如看书、喝茶、跳舞、出去旅游……

  但在疫情期间,没法去法院现场开庭,我在家待了很久,也出去旅游过几趟,总觉得好像少了点什么。

  直到法院开门,我可以去线下参与开庭。走在法院的路上,我猛地发现,这才是我想要的生活:穿上那身喜欢的衣服,手头的案子尽在掌握之中,给了我一种特别自信的感觉。

  可能这些年做律师的时间太长,做其他工作似乎都不足以能让我感到开心和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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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过去,人们提起女律师,总会想到上世纪九十年代的香港TVB律政剧,这样一个职业满足了人们对精英的一切想象:在金碧辉煌的写字楼办公,穿精致的职业套装,表情一丝不苟,说话语气笃定自信且逻辑缜密。

  而刘任侠律师会让怀有上述想象的人大跌眼镜。她说话语速快,喜欢编脏辫,身上有多处纹身,遇到不公忍不住爆粗口,有着东北人热心肠、自来熟的特质,若是碰见当事人在法庭发生纠纷,她还会毫不客气地怼上一句,“嘴给我闭上,在这叭叭什么”。

  她曾为两百名被抛弃的工人讨薪,被逼得从二楼一跃而下;为当地被威胁的海洋养殖户发声,差点被推进大海喂鱼。

  她也用法律守护了很多女性的权利,将她们拉回生活正轨,为当事人家属找工作,垫钱给被骗400万的阿姨打官司,帮被性侵的少女逃离继父的侵犯。

  刘任侠因此被朋友们称作「侠女」,她尽其所能地去帮助一些无助的人,但她不想把自己构造成英雄。她说,自己不是个伟大的人,只想做一个“良心摆正”的律师。

  最早我想学考古,我妈不同意,后来我报了医学院,学了五年法医,期间通过法考,毕业后成了一名律师。

  不是因为多么热爱这样一个职业,而是我那时候比较“欠儿”(东北方言,指爱凑热闹的人),写完毕业论文后常常去找老师玩儿,看到她在准备司法考试。老师送了我一套教材,鼓励我也去考。

  2012年大学毕业,我去当地一家规模较大的律师事务所应聘。当我刚走进那家律所,我就知道,这一个地区来对了。

  律所的办公环境很好,我在学校时经常到解剖室帮老师干活,解剖室是一个小而空的屋子,环境简陋,只放着一张铁床以及将要解剖的尸体。突然来到一个豪华写字楼里,感觉自己离万丈红尘近了一步。

  我对律师最早的印象来自电视剧,但在真正从事这一行后发现,如果只是看电视剧,完全没有办法理解律师的实际状态。

  我看到了很多离婚、家暴、争夺抚养权财产的案件,当时我只是个刚从大学毕业的年轻人,一下子进入这些纠纷里,见识了人性的阴暗面。

  比如一桩刑事案件,当事人是我初中同学的母亲。初中同学时隔多年打电话给我,“我想麻烦你做我母亲的律师,警察说她杀人了。”

  这件事现在听来匪夷所思,其实这位阿姨是个可怜人,她身高一米五,体态瘦弱佝偻,被酗酒如命的丈夫长期家暴。因为压抑自我的时间太长,挨打的次数太多,她的精神出现了问题,杀了自己的丈夫。

  最终阿姨的判决结果是死刑,我内心觉得她罪不至死,但法律不会根据某个人的主观想法而改变。

  不少案件的当事人很可怜,但做案子的时候,律师要多带入理性,少带入感性。你能关注她的生活,但不能把这种感性带到案子里。

  开庭的时候,有些律师在辩护余地不大的情况下,会强调当事人过去有多么可怜,或者有多么优秀。当事人和家属很喜欢听,但这对案件毫无帮助。

  2015年夏天,我还接过一起离婚案的法律援助。被告是位八十多岁的奶奶,原告表面是她的丈夫,实则是几位继子女。老人原本家境殷实,在这段婚姻前结过一次婚,在特殊年代经历了闯关东。逃亡路上,她将儿女半卖半送,靠乞讨来到我们这里,嫁给了现在的老伴,把继子女们养大。

  奶奶当年嫁给丈夫时,继子女们没有成年,如今奶奶的老伴近年重病,几位继子女却想让她净身出户。

  这个案子的本质是争家产,人们总以为像赌王这样的豪门家庭才需要争家产,其实当普通人涉及到房产问题时,争起来会更没有道德底线。

  奶奶最后放弃起诉这些继子女。她告诉我,过去保护她的丈夫如今躺在病榻上,现在轮到自己来保护丈夫了。哪怕儿女们是图钱图房子,只要能照顾老伴就行。

  这大概就是一个有素质的人和一群不要脸的人之间的抗衡,有素质的人觉得我不屑于跟你争,不要脸的人却感觉自己赢了。

  律师是我的职业,但是这样一个职业带给我的压抑,很多时候无法释放。我不明白好人为什么没有好报,也不知道坏人怎么样才可以拾回良知,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一步步走。

  为女性当事人辩护的过程中,沟通往往更顺畅,如果这个人或这个案子有打动我的地方,我会倾向于帮帮她。

  我在经手过的女性辩护案件中,挑选了10个案件,写进了我的新书《挣脱》里。挣脱,意味着挣脱生活的泥淖,是那些陷入困境的女性迫切要做的一件事,也是我想帮助她们完成的事。

  这本书写的都是与女性有关的案件。看上去,女性犯罪率好像很高。实际上,无论什么类型的犯罪案件,女性犯罪的比例都比较低。

  女性常常作为受害者出现。这些年,性侵、家暴、买卖女性的案件频频发生,有一段时间我很想去读个心理学硕士,想治愈这些女性的心理创伤。

  作为一个法律人,我当然会寻找一切机会推动法律提高相关犯罪的量刑,而作为一个普通女人,我更希望男男女女团结起来,保护容易受伤害的。

  民事案件多是两个人或者两方人之间的纠纷,引发民事案件的导火索有原生家庭、双方受教育程度等种种因素。

  而刑事犯罪中,每个当事人都有恶的一面。因为只有当你越过了最低的道德底线,违背了法律,才会需要用《刑法》来约束你。

  我回答,我只是给他们做罪轻辩护,不是做无罪辩护。(罪轻辩护是指辩护人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嫌疑犯是否该在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内判处略轻的刑罚。)

  而检查当事人的证据链是否完整,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这也是法律赋予嫌疑犯的权利。

  具体怎么说我记不清了,大意是,审判过程中,每一方都必须要有律师参与辩护,才能保证程序公平。人们总是渴望结果公平,但这常常会导致“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结果,从而酿成更大的灾祸。

  人们在问“为何要为坏人辩护”时,内心做出了两种假设。第一种假设是当事人是个十恶不赦的坏人,第二个假设是司法过程永远都不可能出错。但事实上,当事人未必十恶不赦,普通的公安机关人员,也不一定系统地学过《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律师、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共同参与,才能防止失误。

  以前,我看过一部美国电影《760号犯人》,主角被指控涉嫌恐怖犯罪,为他辩护的女律师说过一句话,特别触动我的内心。

  “当我给杀人犯辩护时,没有人觉得我是杀人犯的帮凶;当我给犯辩护时,没有人觉得我是犯的帮凶;但当我给辩护时,所有人都觉得我是。”

  东西方文化之间不一样,现在依然有的人觉得,如果我给犯辩护,我就是犯的帮凶,如果我给杀人犯辩护,我就是杀人犯的帮凶。

  不管是在中国还是美国,法律工作者都会面临这样一种困境:律师按照正常法律程序为嫌疑犯辩护,却不会被大众理解。

  有一类给嫌疑犯辩护的案件我绝对不接,那就是性侵案。尤其是性侵未成年人的案子。我曾经做过一次法律援助,遇到的男性当事人性侵了未成年少女。

  当我看卷宗时,内心的真实想法是:这个人应该被枪毙,而且应该被连续枪毙十几分钟。这个案子我没有跟到最后,后来我也没有再接过这类案子,过不了心里那道坎。

  企业申请破产后,法院会指派律师事务所来做破产案件的破产管理人,清理企业账册,追回对外欠债,这中间还包括对工人薪资的欠债。

  当我去钢厂办公室准备清理账册时,工人们全围堵在办公的地方门外。他们以为我是站在钢厂领导那边的坏人,眼里充满了敌意。

  我被困在了钢厂办公室,办公室在二楼,门外是两百名情绪激动的工人。我从窗户那儿爬了出去,当天穿的还是高跟鞋,抱着排水管道往下出溜(东北话,意味向下滑动),才离开了钢厂。

  这个案子历经三年,追回了一部分钢厂欠工人的工资,全部追回是很难的。工人大哥们在拿回钱时露出了难得的笑容,在想到自己误会我了后,他们又跟我道谢,给我送锦旗。

  有些当事人会在开庭时当场威胁我,也有些当事人会过来送锦旗、下跪、送礼。这样的案子做多了,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被当事人误解或是感谢, 对我来说都渐渐心如止水。

  从进律所开始算,我进入这行已经11年,拿到执业资格也已经9年。做律师以来,我见过各种各样的当事人,也见过很多复杂的人性。

  有个阿姨曾靠经营自己的手工定制服装店,攒了一笔钱。她一辈子没有生育,很喜欢孩子,对发小的女儿非常好。

  阿姨被骗后,已经交不起律师费,但听了她的故事,我还是决定揽下这个不挣钱的活儿。当时的我,看不得哪个单纯的人,因为别人的恶跌落到泥淖里。

  曾经有位女性当事人入狱后,留下丈夫和正在读书的儿子。她的丈夫换了几份工作,勉强能挣够跟儿子的一日三餐。我看不下去,帮忙介绍他到一个小区当保安,还把法律援助得到的千余元补助,给了当事人的儿子。

  后来,这个当事人的儿子给我发了一长段消息,大意是他最近过得很辛苦,希望我能伸出援助之手。我转过去一千块后,他又发来消息,“姐姐,你能不能再帮助我一点?”

  我从没有想过为自己立什么人设,只是希望能一直踏踏实实做案子,不要为了挣不该拿的钱违背初心,不在别人半夜敲门时感到害怕和心虚。

  有人会给律师这样一个职业加光环。律师的确是司法程序当中必不可少的角色。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多方之间相互制衡,更利于公平和正义的实现。

  我们这个行业的从业者素质良莠不齐,好律师当然有,他们为实现司法程序的公平正义,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也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但也有很多人并不是这样。

  我当年傻乎乎的,情商也不高,决定干这行后就闷头往前走。走了一段时间后,也会面临各种各样的诱惑。但我始终觉得,做一个专业、对得起自己良心的律师就够了。

  从前我认为自身不喜欢当律师,工作之外,我还有很多的喜好。比如看书、喝茶、跳舞、出去旅游……

  但在疫情期间,没法去法院现场开庭,我在家待了很久,也出去旅游过几趟,总觉得好像少了点什么。

  直到法院开门,我可以去线下参与开庭。走在法院的路上,我猛地发现,这才是我想要的生活:穿上那身喜欢的衣服,手头的案子尽在掌握之中,给了我一种特别自信的感觉。

  可能这些年做律师的时间太长,做其他工作似乎都不足以能让我感到开心和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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