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您的位置: 首页 > 江南官网登录入口 > 行业资讯

干货:纸质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图解高手为你解读

发布日期:2023-12-05 来源:行业资讯

  干货:纸质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图解,高手为你解读,在实践中,如果要对汇票进行背书转让的,那么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怎样操作,流程是什么?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起到一定的帮助的。

  票据的便携性和便利性使商务资金往来更方便,一些汇票在进行转让前要先经过背书,背书后转让行为才发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承兑汇票也是汇票的一种,那么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怎样操作,流程是什么呢?下面跟着天下通商贸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1、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时,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获得银行承兑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

  2、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应当在票据背面的背书栏依次背书。因银行承兑汇票背面只有两个背书栏,在真实的操作中可能不能满足汇票多次背书转让的需要,但背书栏不敷背书的,能够正常的使用统一格式的粘单,粘附于承兑汇票凭证上规定的粘接处。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或粘单与粘单的骑缝处签章。

  3、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不予受理。背书背书人在票据背面背书人栏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承兑汇票被拒绝承兑、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表明“银行承兑汇票”字样、“到期无条件付款”、银行盖章、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等。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由背书人在票据背面签章、记载被背书人名称,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必须连续。票据法第31条规定:“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前款所称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即在票据上作第一次背书的人应当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自第二次背书起,每一次背书的背书人必须是上一次背书的被背书人,最后的持票人必须是最后一次背书的被背书人。填写名称的内容必须与客户印鉴(公司名称)相一致,不得随意用简称,另外各要素明晰、工整,不得缺项,并且要注意,即承兑汇票的最后一个背书单位应与购货单位一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经济纠纷,或给税务局造成人为的假象,影响企业利益。

  背书连续是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的法定直接证明方式,但这并非是唯一的和具有排他性的方式。《票据法》第31条第1款规定:“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获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在因为填写错误而致使背书不连续的情况下,持票人所持票据虽然在形式上背书上不连续,但若持票人能举出汇票实质上背书连续的其他证据,(如:出具证明,证明票据项下商品交易的真实性和背书实质上的连续性,形式上的不连续性仅是由于笔误所致,请付款行付款,保证“对因此引起的一切纠纷,承担相应的责任”等)充分证明其为真正合法权利人,其仍可享有和主张票据权利,据此,背书不连续票据并不当然无效,但若企业在急需此笔款项时,会由于时间差异导致企业损失部分利益,因此企业要避免收取背书不连续或承兑有误的汇票,业务经办人在业务时应当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对票据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审查有关票据要素是否齐全和背书的连续性,一经发现存在票据瑕疵,就不得接受该票据,否则一旦引发纠纷,将会给企业造成损失。

  承兑汇票支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企业自己办理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另一种是企业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直接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支付。

  一张承兑汇票对应一张支付材料结算单的,除业务经办人在承兑复印件上签字外,同时必须附有支付单位的收据(本城区以外的地区,若不能及时取得收据,要有对方单位的传线日内交到企业财务部)方可对外支付。

  一张或多张承兑汇票对应多张材料结算单的,除以上一张承兑汇票所付内容外,还要有承兑汇票分割支付单,业务经办人要在分割支付单上签字认可,同时材料支付单位收款人应附上有效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工作证等,上面注明所在公司名称、部门、联系方式(若是对方未来取,业务员带款提货或特快专递的,要有对方单位的传线日内原件证明由业务经办人交到企业财务部)。即业务经办人对承兑汇票分割情况、收据收取情况等付全程责任;如出现一个单位购买该张承兑汇票,扣除利息后支付给其他单位款项的,业务经办人需出具收到现汇单位的盖有财务印鉴的对此笔业务的证明和收款人身份证明交财务部存档,以免以后财务对帐时出现与对方单位款项支付不一致的现象,致使双方帐务不符。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是如何的?总之,只要企业内部各职能处室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各业务经办人员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责任感,从引发各种票据风险的根源上寻求控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就能达到防范风险,减少损失,提升公司利益。

  (文章来源:天下通商贸-让电票学习更简单,做电票知识普及的领航者,关注“让电票学习更简单”抖音号,免费获取全套电票视频操作教程)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江南官网登录入口

干货:纸质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图解高手为你解读

  干货:纸质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图解,高手为你解读,在实践中,如果要对汇票进行背书转让的,那么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怎样操作,流程是什么?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起到一定的帮助的。

  票据的便携性和便利性使商务资金往来更方便,一些汇票在进行转让前要先经过背书,背书后转让行为才发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承兑汇票也是汇票的一种,那么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怎样操作,流程是什么呢?下面跟着天下通商贸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1、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时,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获得银行承兑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

  2、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应当在票据背面的背书栏依次背书。因银行承兑汇票背面只有两个背书栏,在真实的操作中可能不能满足汇票多次背书转让的需要,但背书栏不敷背书的,能够正常的使用统一格式的粘单,粘附于承兑汇票凭证上规定的粘接处。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或粘单与粘单的骑缝处签章。

  3、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不予受理。背书背书人在票据背面背书人栏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承兑汇票被拒绝承兑、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表明“银行承兑汇票”字样、“到期无条件付款”、银行盖章、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等。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由背书人在票据背面签章、记载被背书人名称,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必须连续。票据法第31条规定:“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前款所称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即在票据上作第一次背书的人应当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自第二次背书起,每一次背书的背书人必须是上一次背书的被背书人,最后的持票人必须是最后一次背书的被背书人。填写名称的内容必须与客户印鉴(公司名称)相一致,不得随意用简称,另外各要素明晰、工整,不得缺项,并且要注意,即承兑汇票的最后一个背书单位应与购货单位一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经济纠纷,或给税务局造成人为的假象,影响企业利益。

  背书连续是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的法定直接证明方式,但这并非是唯一的和具有排他性的方式。《票据法》第31条第1款规定:“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获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在因为填写错误而致使背书不连续的情况下,持票人所持票据虽然在形式上背书上不连续,但若持票人能举出汇票实质上背书连续的其他证据,(如:出具证明,证明票据项下商品交易的真实性和背书实质上的连续性,形式上的不连续性仅是由于笔误所致,请付款行付款,保证“对因此引起的一切纠纷,承担相应的责任”等)充分证明其为真正合法权利人,其仍可享有和主张票据权利,据此,背书不连续票据并不当然无效,但若企业在急需此笔款项时,会由于时间差异导致企业损失部分利益,因此企业要避免收取背书不连续或承兑有误的汇票,业务经办人在业务时应当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对票据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审查有关票据要素是否齐全和背书的连续性,一经发现存在票据瑕疵,就不得接受该票据,否则一旦引发纠纷,将会给企业造成损失。

  承兑汇票支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企业自己办理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另一种是企业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直接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支付。

  一张承兑汇票对应一张支付材料结算单的,除业务经办人在承兑复印件上签字外,同时必须附有支付单位的收据(本城区以外的地区,若不能及时取得收据,要有对方单位的传线日内交到企业财务部)方可对外支付。

  一张或多张承兑汇票对应多张材料结算单的,除以上一张承兑汇票所付内容外,还要有承兑汇票分割支付单,业务经办人要在分割支付单上签字认可,同时材料支付单位收款人应附上有效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工作证等,上面注明所在公司名称、部门、联系方式(若是对方未来取,业务员带款提货或特快专递的,要有对方单位的传线日内原件证明由业务经办人交到企业财务部)。即业务经办人对承兑汇票分割情况、收据收取情况等付全程责任;如出现一个单位购买该张承兑汇票,扣除利息后支付给其他单位款项的,业务经办人需出具收到现汇单位的盖有财务印鉴的对此笔业务的证明和收款人身份证明交财务部存档,以免以后财务对帐时出现与对方单位款项支付不一致的现象,致使双方帐务不符。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是如何的?总之,只要企业内部各职能处室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各业务经办人员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责任感,从引发各种票据风险的根源上寻求控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就能达到防范风险,减少损失,提升公司利益。

  (文章来源:天下通商贸-让电票学习更简单,做电票知识普及的领航者,关注“让电票学习更简单”抖音号,免费获取全套电票视频操作教程)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X瞬干胶|ab胶|pur热熔胶|导电胶|硅胶|uv胶胶水生产厂家-欢迎使用江南全站App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sz-goel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请打开微信添加咨询详情!